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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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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199,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是国内大型专业覆膜砂生产供应商及废(旧)砂资源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以下能力:原砂开采与加工,铸造用覆膜砂、砂芯和铸造辅料生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生产。形成了原料自给、产品生产及延伸制造、铸造废(旧)砂循环利用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铸造用硅砂、覆膜砂和砂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铸造用砂大多数都用在汽车、摩托车、内燃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行业的铸件生产;压裂支撑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铸造用硅砂、覆膜砂和砂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铸造用砂大多数都用在汽车、摩托车、内燃机、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行业的铸件生产;压裂支撑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
原砂是铸造生产中造型用的最基本的材料,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石英砂(俗称硅砂),石英砂以外的原砂通称为特种砂,包括:锆砂、烧结镁砂、铬铁矿砂等。
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设有子公司后旗长江和长江矿业,主要开采天然硅砂及生产加工覆膜砂的最基本材料—原砂,这中间还包括擦洗砂和焙烧砂,大多数都用在公司自身覆膜砂生产所需,同时也向部分采用潮膜砂工艺或者冷芯盒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原砂。
覆膜砂是指砂粒在使用前在表面复合涂覆有一层高分子树脂膜的砂粒,主要使用在于铸件造型和油气开采两大方向,其中用于铸件造型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铸造用覆膜砂,用于油气开采过程的覆膜砂被称为树脂覆膜支撑剂。铸造用覆膜砂大范围的应用于铸造工业,是汽车发动机、柴油机、液压件等最佳造型材料之一。企业主要向采用覆膜砂工艺生产制造砂型(芯)的铸造企业销售覆膜砂。公司除生产传统的酚醛树脂覆膜砂,还依靠较强的研发实力,通过改变固化剂和粘结剂种类或添加量,自主开发了“长江康特”环保覆膜砂和“长江赛特”无机粘结剂覆膜湿态砂,是拥有非常良好发展前途的新型环境友好型覆膜砂。
再生砂是利用专用的设备和技术将铸造使用后的废(旧)砂做处理和加工,使其再次具有使用性能和价值的铸造用材料,能再一次作为覆膜砂或其它砂产品的基础材料而循环使用。公司以循环再生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为出发点,自主成功研发了CZS系列节能型柔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采用热法再生或热机械再生的方式,对铸造树脂砂废(旧)砂和粘土湿型砂废(旧)砂进行再生处理,该技术和设备在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砂芯是铸造生产中用于铸造浇注型(芯)制造的主要部件,一般是由覆膜砂通过专有制型(芯)设备在型(芯)模具中以特有的固结工艺过程制备而成。芯砂除应具有一般型砂的性能外,还要求有较高的强度、透气性、退让性和溃散性。企业主要生产覆膜砂砂芯。
压裂支撑剂是指填充并支撑水力压裂裂缝,使之不再重新闭合而具有一定圆度和球度的固体颗粒。按照支撑剂的实际应用状况,支撑剂可分为三大类,石英砂支撑剂、人造陶粒支撑剂及覆膜支撑剂,覆膜支撑剂又分为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和覆膜陶粒支撑剂两种。目前压裂支撑剂产品有精制石英砂支撑剂、覆膜陶粒支撑剂、覆膜石英砂支撑剂。公司树脂覆膜支撑剂生产流程与铸造用覆膜砂相似,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原材料种类和构成不同。随着油气开采技术发展及市场需求的提高,压裂支撑剂市场需求规模将不断增大,是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重点之一。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50,000股。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取得《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3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12月24日起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长江材料”,股票代码“0012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加大力度采取一定的措施降成本增效益的基础上,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预算仅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的预测,并不意味着对公司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6,431,032.27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738,80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3,953,419.27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8,645,643.66元。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为587,211,952.48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5,147,194.3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障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199,41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2,879,764.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10%;不送红股。
2.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199,41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以此初步计算,公司合计转增24,659,823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859,233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里面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考虑公司发展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盈利、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来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础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注1]近三年,签署万里股份、博腾股份、重庆路桥、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永创智能、锋龙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签署渝三峡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重庆路桥、渝三峡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中亚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福斯特、贵航股份、中亚股份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福斯特、永新光学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依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为维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考虑了公司发展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运作的真实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等重点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
信函登记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合乎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5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258,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50,391,991.12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74,866,008.8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66,008.8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44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7,486.55万元,明细如下: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的项目投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进行置换。
[注2]差异金额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的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6.6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还没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这次募集资金182,014,928.81块钱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26号),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2年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金额总计17,344.17万元,各项目投入金额详见本专项报告“六、期后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之说明。铜梁“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已经部分建成投产,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1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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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4月25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分析讨论当前物价形势,研判下一步物价走势。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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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5,642,068.6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纯利润是126,983,849.0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005,982,244.2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06,062,494.35元。鉴于公司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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