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371-85608552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出版物政府公报2014年政府公报第4期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快速推进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2014年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快速推进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2014年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省经信委《快速推进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2014年推进工业节能产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工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等三个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现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到2015年,工业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全省万元GDP能耗降到1.53吨标准煤以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5%;培育20家左右产值超10亿元的节能环保企业。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高效率节约能源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服务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形成10个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节能服务公司。
加快我省工业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引领、提升服务、需求牵引、工程带动的原则,在工业领域实施22项重点节能环保产业工程。
1.节能研发技术推广工程。在重点用能企业推广烧结烟气余热回收、低浓度瓦斯发电、汽轮机组运行优化、合成氨节约能源改造、能耗管控系统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进节煤、节电、节油及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领域节能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定期发布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带领企业使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到2015年,制定发布50余项节能区域标准,发挥标准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
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发挥甲醇燃料、甲醇发动机、改装车技术优势,以国家级甲醇汽车试点为契机,带动我省甲醇燃料、改装车装备、整车的销售,在晋中、长治建设集甲醇核心技术输出、甲醇燃料供应、甲醇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基地。限期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鼓励公交、出租车使用甲醇、煤层气动力车、电动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3.半导体照明工程。以长治、晋城LED生产企业为主体,完善LED产业链条,推进半导体照明散热材料、灯具等各种组件及辅助材料的本地化配套,建设晋东南光电产业基地。加大科学技术研发,发展高品质、规模化的外延以及芯片技术,提升高性能LED核心封装技术水平。实施公共领域LED照明全覆盖工程,到2015年,力争全省公共照明领域完成LED灯具改造,新建公共照明工程一律采用半导体照明产品。
4.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在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推进燃煤锅炉自动控制系统、风机水泵变频调速、干法熄焦、煤调湿、高效率节约能源选粉技术等节约能源改造。挖掘工业窑炉节能潜力,实施蓄热式燃烧、富氧燃烧、四通道喷煤燃烧、流态化焙烧高节能炉窑等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交通、商贸等领域的节能改造。每年重点支持100个节能改造项目,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带动节能产业发展。
5.节能服务提升工程。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服务企业。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壮大一批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综合服务的节能公司;培育一批开展“节能医生”诊断、节能政策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能源效率检测、节能评估、能源审计等业务的节能咨询服务机构。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落实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6.节能产品推广工程。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商品市场消费;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率节约能源照明、高效电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争取省内更多的企业入围国家推广目录。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带动作用,在同等条件下,将我省节能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比例。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办公设备。强化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率节约能源产品。
7.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生产高效节能新型建材,煤矸石和粉煤灰制备化工原料,煤矸石、冶炼渣、电石渣生产新型功能材料。支持固废开发生产环保药剂,开展赤泥脱碱工艺研发技术,支持冶炼渣提取贵金属和稀土金属,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用于路基材料、井下充填、土地复垦和回填造地。政府性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优先使用固废综合利用建材产品。抓好200个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到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8.清洁生产推进工程。推进共性清洁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和绿色环保原材料开发,开展碳捕集、封存和利用研发技术,加大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产品研制应用。推广烧结烟气多组分污染物干法脱除技术、水泥窑炉低氮燃烧技术应用。加快电厂锅炉脱硝技术改造,2015年全省电厂锅炉全部实现脱硝改造。在太原市开展工业清洁生产示范试点,从源头降低细颗粒物(PM2.5)排放。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建立评价标准,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设计服务机构建设。
9.“城市矿产”治理工程。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废轮胎、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及电子科技类产品、废旧金属等回收再生利用。加大废旧家电及电子科技类产品拆解分选工艺研发技术和环保治理力度。在太原、临汾、运城等市建设废钢铁回收加工中心。推进国家级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清理整顿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回收利用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立即关停淘汰,对环保设施不完备的企业实施治理整顿,推进合乎条件的企业实施行业准入,综合治理危险固废。
10.再制造提升工程。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领域。支持轨道交通、煤炭机械和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再制造发动机、电动机等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落实“以旧换再”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研发无损拆解、不伤害原有设备的检测、表面预处理、寿命评估等再制造技术装备。在大型煤矿及机加工公司建立旧件回收再制造体系,支持专业化公司为工矿企业设备的高值易损部件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
11.“两型”园区示范工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园区的要求,在大同市南郊区塔山工业园区、朔州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园区、交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等10个产业园区,开展“两型”示范建设,实施产业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完善产业链。建立产业园区资源能源消耗、废物排放减量化和资源化考核体系,强化资源环境总量控制,打造园区“升级版”。加大政府资产金额的投入,推进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废物交换利用、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等节能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2.低热值煤发电工程。落实《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加快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燃料综合利用电源点建设。加强煤矸石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对入炉燃料热值实行定期核验,对脱硫脱硝、除尘和污水处理设备的运作情况实行在线监测。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对其粉煤灰、脱硫石膏实施综合利用。
13.废水净化处理回用工程。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经深度处理达到相应用水标准的矿井水,水利和市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使用,到2015年,靠近城区、产业集聚区的大中型煤矿矿井水复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焦化、化工、冶金等行业工艺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焦化企业废水要100%处理回用。推广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应用,加大工业废水膜处理、生物处理等深度处理技术工艺研发应用。
14.电动汽车制造工程。借助国家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降低城镇PM2.5排放的政策机遇,加快我省电动汽车研发制造及充电设施建设。以电动客车和电动专用车为重点,优化创新电机和电控技术,加大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研发技术,加快磷酸铁锂、钇铁锂电池、镍锰酸锂电池项目建设。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完善省内充换电服务网络及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知名品牌电动车生产企业落户我省,促进我省电动车规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推进太原、晋中电动公交示范运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电动汽车。
15.矿井乏风发电装备制造工程。加强对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及装备的研发,消化吸收引进技术,重点突破氧化装置的控制管理系统,在我省形成矿井乏风氧化发电装备成套供应能力。通过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大型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和装备研发能力提升,矿井乏风氧化利用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在矿井乏风超过40万立方米/小时的高瓦斯煤矿推广比例达到40%。
16.高效率节约能源锅炉制造工程。依托骨干企业,培育壮大高效煤粉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等产品,打造锅炉品牌优势,建立太原、忻州等高效锅炉生产基地。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锅炉自动化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燃料品种适应、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锅炉高效燃烧等技术水平。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约能源改造,推广应用高效锅炉。
17.高效率节约能源电机制造工程。依托重点企业,建设太原、运城等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全力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关键材料、装备,以及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推广高效节能通风机、清水离心泵、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配电变压器等工业产品。制订实施我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落后电机,支持企业优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低效电机,对企业电机与拖动设备做匹配性改造,推广应用高效电机。
18.环保装备制造工程。示范推广大气治理技术装备,开发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推动垃圾处理装备成套化,加强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开发应用,支持废旧再生资源物联网监测与信息化集成技术开发,推进废物资源化过程监控技术应用,提升废物资源化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废旧金属高效分选拆解等预处理技术与装备研发,支持废旧塑料分选分离技术与装备、超净化处理改性再生技术与装备研发。发展产业废物生产新型建材、烟气净化系统和飞灰稳定化系统等关键装备,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备成套化。
19.低温余热发电装备制造工程。推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10kW-300kW功率双循环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装备制造,形成年产2000台、总装机发电容量300MW的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装备生产规模,在石化、钢铁等行业推广,扩大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打造低温发电装备制造基地。提高水泥、钢铁等企业低温余热发电装备配套率,通过应用带动我省余热锅炉、电站循环水系统等其他低温发电成套装备的研发及制造。
20.煤层气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工程。推进煤层气地面开采、采空区煤层气抽采技术开发应用,加快煤层气运输管网、压缩存储、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我省煤层气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重点发展煤层气勘探装备、抽采装备、储运装备、应用装备等产品,打造太原、晋城两大煤层气装备制造基地。
21.光伏装备制造工程。立足集群发展,整合基础资源,建设长治、太原、大同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发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建筑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发电存储设备、光伏电站并网设备等。发挥我省军工优势,军民结合,支持太阳能电池成套生产装备、微电子组装设备、液晶显示器生产设备、光电封装真空焊接和表面处理设备等光伏产品制造装备做大做强,提升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生产线设备的生产能力。加大大型并网逆变器、智能控制器、高效储能蓄电池等设备和研发技术,提升光伏电站的并网集成能力。
22.风电装备制造工程。依托重点企业,快速推进以太原为中心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鼓励发展齿轮箱、变桨轴承、电控柜、超级电容等核心部件,打造风电装备核心产业链。通过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相结合,提高风电电机、发电机控制装置、增速器、主轴等部件的规模化能力,提升风力发电机整机的研发能力,建立相对完备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程,结合各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状,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企业和项目,落实企业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延伸责任,建立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总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研究确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在土地环评、资金信贷、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节能环保产业建设项目优先配置和倾斜支持。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国土部门要优先予以落实土地规划。梳理国家及省里不同时期已出台的财政、信贷、税收方面的奖励及优惠政策,把国家及省里的支持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推进工业固废、工业废水综合利用产品价格及收费政策改革,加大“限粘、禁实”工作力度,培育与发展新型墙材市场,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有效需求。加强完善节能环保法规和政策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环保约束,带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金融机构要积极地推进绿色信贷,创新面向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产品、服务和流程,逐步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合乎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政府性投资,整合节能资金、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和产业体系调整资金,倾斜支持节约世界资源能源、工业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重点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大产学研用结合,开展对节能环保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实施技术和人才引进战略,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落户我省,在节能环保领域设立若干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推进国产首台(套)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的应用,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技术、装备和产品研究开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严格节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耗能单位、重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监管制度,健全节能减排预警机制,建立行业节能环保工作评价制度,强化节能环保目标考核。逐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范围。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支持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整顿和规范节能环保市场秩序,为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4年,通过节约能源改造,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和锅炉系统能效提升计划,依托50家重点企业,推广使用6类高效率节约能源产品,实现总产值70亿元。
(一)高效节能水泵。抓住国家实施工业产品节能惠民工程机遇,推动节能高效型水泵特别是清水离心泵的研发与生产。通过政策、资金扶持,支持省内现有水泵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市场空间。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10亿元。
(二)高效率节约能源风机。以我省重点高效率节约能源风机生产企业为主要依托,做大做强我省高效节能风机产品。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12亿元。
(三)高效节能变压器。以省内优势节能变压器企业为依托,全力发展我省变压器公司制作规模。紧抓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机遇,扩大三相10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生产制造能力。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变压器,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15亿元。
(四)半导体照明产品。以长治、晋城LED生产企业为主体,整合优势资源,完善LED产业链条,推进半导体照明散热材料、灯具等各种组件及辅助材料的本地化配套,建设晋东南光电产业基地。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拓展电光源产品推广应用。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15亿元。
(五)光伏产品及电池产品。依托我省资源和能源优势,以现有重点光伏产品及电池产品生产企业为主体,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光伏生产装备研制力度,壮大光伏产品制造能力,构建我省完善配套的光伏产业体系。加快磷酸铁锂、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项目建设。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10亿元。
(六)新型节能建筑材料。以新型节能建材为重点,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节能涂料、轻质建材、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新能源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建筑上规模化推广应用。2014年,实现出售的收益8亿元。
2014年,重点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节能技术20项,重点扶持推广10项自有节能技术。
(一)推广使用先进成熟节能技术。发布年度《山西省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推进国内外成熟、适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在省内用能企业落地,加快我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引导用能企业使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研发应用我省自有节能技术。以自有节能研发技术和产业化发展为重点,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依托企业工程或技术中心,延揽优秀人才,倾斜支持自有节能研发技术,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进节能研发技术取得新的突破。
(三)推进实施百项节能改造项目。在煤炭、电力、冶金、焦化、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节能改造项目动态储备库,启动实施2014-2015年千项节能改造项目推进计划。围绕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领域,重点实施10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立项目推进长效机制,加强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行,按时竣工投产发挥节能效益。
2014年培育形成20家年出售的收益过千万的节能服务企业,实现节能服务产业规模40亿元。
(一)培育节能市场,壮大产业规模。大力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培育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源,发展各类技术型、整合型节能服务企业。依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导技术咨询、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和碳交易等服务业态发展。鼓励有实力的节能服务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产业规模化,打造山西节能服务品牌。支持大规模的公司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为行业内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节能服务。
(二)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科研院所、担保公司、金融机构之间合作,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实施平台。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与客户合作,创新服务商业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成立山西省节能服务产业协会,搭建行业发展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技术展示、论坛讲座等交流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省级节能改造资金中列出专项,重点支持节能产品推广、高效率节约能源电机和高效节能锅炉、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及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优选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好、经济效益显著的优势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带领企业购买使用国家高效率节约能源工业产品推广目录中的节能通风机、节能清水离心泵、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节能配电变压器等高效节能工业产品,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资金补助。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合乎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每节约吨标准煤财政奖励400元。对合乎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对合乎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三免三减半”)。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定期组织银企洽谈,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帮企业落实项目贷款。落实国家在担保、特许经营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能产业。推进节能企业利用长期资金市场筹措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合乎条件的节能企业上市。
(四)增强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支持企业与国内外专业研发机构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市场开发力度,支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
(五)扩大省内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省内重点项目、交通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和工业公司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购设备、产品时,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优质服务的条件下优先购买使用省内节能产品。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带动作用,在同等条件下,将我省节能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比例。实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率节约能源产品。
(六)实施节能产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节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各市、各部门年度节能目标考核方案,发挥节能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节能研发技术、节能产品采购作为对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企业组织节能技术自主研发、优先购买节能装备产品。
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选取一批重点企业组织清洁生产示范建设,通过优化工艺、改造装备、加强管理、环保治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推进公司制作过程废物最少化。围绕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以及工业废水、废旧轮胎、废金属等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扩大利废规模,发展高端产品,提升装备水平。通过规划布局、落实政策、协调服务、资金支持,将企业打造成我省乃至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标杆企业。
推进217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重点协调、重点帮扶、重点服务,力争2014年90%项目开工建设、40%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通过项目带动,发展综合利用高端产品,推进我省工业向“无废生产”、“无公害工艺”方向发展,向绿色工业发展。
——推进以利用大宗工业固废为主的109个新型建材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消纳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工业固废3060万吨。
——推进21个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消纳煤矸石、城市垃圾2038万吨,利用瓦斯、高炉煤气等可燃气体11.54亿立方米。
——推进以废塑料、废金属、废铅蓄电池、废轮胎等废料开发利用为主的43个“城市矿产”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消纳利用以上废料390万吨。
——推进12个工业废水净化处理回用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处理废水2644万吨,回用520万吨。
——推进32个清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减排二氧化硫8948吨、氮氧化物12903吨、烟尘14307吨、挥发性有机物8537吨。
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产品高端发展为方向,推进国家级朔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园区集中供汽、集中污水处理、道路交互与通行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北京大学工学院在朔州市建立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研发中心科研力量,打造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础研究、开发高的附加价值产品。发挥朔州市政府与亚洲粉煤灰协会建立的亚洲粉煤灰研发中心平台,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和推广力度。发挥朔州市政府与亚洲粉煤灰协会建立的亚洲粉煤灰发展基金平台,加大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招商引资力度。先行先试,对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企业探讨实施网前电价政策,完善固废园区配套建设用地规划。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园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选择产业集中度高、废物排放多、资源消耗大的大同市南郊区塔山工业园区、交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泉市郊区白泉工业园区、太原不锈钢园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建立以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为主要考核内容的考核机制,推进园区三废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入园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加大入园企业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技术改造,促进园区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
针对我省电力、冶金行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瓶颈制约,重点推进钢铁行业废料最少化工艺研发技术、煤矸石高的附加价值综合利用产品研究开发、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开发等9项关键技术攻关,以企业技术中心和专业院所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引进人才,创新合作方式,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新突破。
(一)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研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探讨推进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良性发展机制。新建火电企业一定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钢铁、水泥企业实施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通过限制排污场地、加大非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措施,推进现有电厂、煤炭洗选、钢铁冶炼企业固废综合利用。
(二)清洁生产审查机制。推进太原市开展工业清洁生产示范试点,支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设计服务机构建设,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研究煤炭、钢铁、电力、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及政策,依照国家发布的煤炭、钢铁、水泥、火电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
(三)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百户重点企业和百项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积极开展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用足用活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商品市场竞争力。
(四)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与完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监控制度,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支持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参与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强化政府监督。
(五)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借鉴北京大学工程研究院和亚洲粉煤灰研究中心落户朔州工业固废示范基地的经验,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落户我省,建立重点实验室。推进由骨干企业牵头、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产学研用结合,围绕大宗工业固废高端利用、清洁生产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发布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组织行业技术交流和对标,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标准规范推进机制。完善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政策措施,研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推广烧结粉煤灰陶粒结构混凝土、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粉煤灰蒸压砖、泡沫陶瓷保温材料等建筑技术应用规程和标准。
(七)监测监控机制。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监测监控制度,建立工业固废堆存情况档案、工业固废产生情况台账和综合利用公司基本情况台账,对电厂、煤矿、煤炭洗选、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固废排放及堆存情况做摸底调查,为制定产业政策,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提供基本支撑。附件3
工业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覆盖面广、种类非常之多,综合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基础、产业资源和产业优势,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择优附加值高、带动性强、市场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的8个重点产品,集中力量,重点培育发展。
(一)电动汽车。以电动客车和电动专用车为重点,支持我省企业电动汽车行业准入,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促进动力电池、电池材料和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建设全国重要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研发生产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知名品牌电动车生产企业落户我省,促进我省电动车规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以太原市、晋城市成为首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为契机,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完善省内充换电服务网络及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力争2014年底建成年产1000辆电动客车生产基地、500辆电动专用车生产基地和1亿Ah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二)乏风发电装备。加强省内装备制造企业、煤矿应用企业与国外装备制造企业、国内有关高校的技术交流合作,促进矿井乏风氧化发电关键技术及装备的国产化研发,重点突破氧化装置控制技术和控制管理系统。以潞安集团高河煤矿乏风氧化发电项目为示范,加大推广力度,推进乏风氧化发电技术和装备在全省大型矿井应用,率先在特大型矿井推广使用。力争2014年底建成2-3个示范项目,提高矿井乏风和低浓度瓦斯资源利用。
(三)新能源汽车。发挥我省甲醇资源和甲醇发动机、甲醇改装车“双重”优势,抓住国家在我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的政策机遇,重点抓好甲醇汽车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利用发展整车制造企业,带动上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深加工和配套本地化,增强下游产业配套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甲醇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力争2014年我省甲醇汽车运营量达到6万台。扶持煤层气汽车、天然气汽车规模化生产,鼓励专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风力发电装备。发挥我省风能资源优势,依托我省大型骨干企业,打造以太原为中心,忻州、运城为两翼的风电装备产业集聚区,积极围绕风电整机规模化应用,突出抓好风电电机、增速器、法兰、轮毂、塔架等零部件配套发展,重点突破风力发电机控制管理系统、叶片、变流器和变桨系统等薄弱环节,形成产业链条完备、配套协作发展的风电装备制造业产业格局。力争2014年风电装备制造实现出售的收益35亿元。
(五)高效率节约能源锅炉。以我省锅炉重点装备制造企业为依托,打造我省锅炉品牌优势,发展太原、忻州高效锅炉生产基地。重点培育壮大高效煤粉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等产品。加快开发工业锅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中小型煤粉工业锅炉和低热值煤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高效锅炉。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工程,推广应用高效锅炉。力争2014年高效率节约能源锅炉装备实现出售的收益45亿元。
(六)高效率节约能源电机。建设太原、运城等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加快进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推进电力、煤炭、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电机系统节约能源改造,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电机推广应用。力争2014年高效率节约能源电机装备实现出售的收益50亿元。
(七)低温余热发电装备。深化对大规模过程系统能量集成优化方法的研究,系列化开发10kW-300kW等型号的低温余热发电装备。在我省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开展低温余热发电装备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余热利用。以我省应用示范工程为依托,开拓余热全天候低温发电机组国内市场。力争2014年形成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装备2000台、总装机容量300兆瓦生产规模。
(八)煤层气发电装备。抓住我省煤层气、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相结合,逐步提升煤层气发电机组性能水平,推进煤层气发电装备制造项目建设;以晋城、阳泉、吕梁、临汾、太原为重点,合理地布局井下抽采煤层气发电项目,加快燃气发电装备在省内的推广运用。力争2014年煤层气发电装备实现出售的收益5000万元。
围绕节能环保锅炉、新能源汽车等主流产品,依托重点总装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延伸构建配套到总成产业链,培育省内应用市场,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
围绕主流产品,按照突出重点、专业协作、本地配套原则,重点培育一批零部件生产公司发展壮大,重点支持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重点提升一批基础零部件企业协作配套能力,打造形成与我省整机装备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产业体系。
围绕工业节能环保装备八大主流产品,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地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深化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与高校重点学科联动对接,建立与完善自主创新运行机制;逐步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建设技术创新和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加大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力度,提高节能环保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成套水平。
重点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及配套产业,节能环保锅炉,节能变频电机等22个节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一)落实推进责任。各市、县要针对列入行动计划的培育发展的产品、企业和项目,制定具体有效、执行力强的措施。要落实产品和项目主体责任,对发展势头好、项目进展快的企业予以政策资金重点扶持。建立企业和项目联络人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协调服务,实行跟踪落实。
(二)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要集中财力加大对节能环保装备的倾斜支持,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政府性投资。组织银企洽谈,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帮企业落实项目贷款。落实国家在担保、特许经营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利用长期资金市场筹措发展资金。
(三)加强研发技术。加大产学研用结合,支持企业与国内外专业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先进成熟技术和专业化人才,开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重点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国产首台(套)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的应用。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落户我省,设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产品检验测试检验中心,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技术创新平台。
(四)优先配置资源。要给予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优先配置土地、环保、资金、信贷等项目建设条件。各市、县建设用地规划要优先将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凡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限期落实项目建设用地。
(五)推进需求带动。重点支持以应用我省节能环保装备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带动我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我省节能环保装备(产品)要优先纳入政府和企业招标采购目录。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实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电机系统节约能源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使用我省节能环保装备的,予以政府资金支持。
全国销售热线
0371-85608552
销售咨询电话
1383857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