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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披露消息显示,北交所决定终止对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摩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2023年1月5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法律法规,北交所决定终止对杭摩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杭摩集团主要是做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开发与应用,是一家国内排名前列的酚醛树脂生产商。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以生产、研发、销售酚醛树脂产品为主,产品具有专业程度高、功能性强、技术密集、应用广泛等特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为沈晓音、沈琛聪父子,沈晓音持有杭摩集团3697.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37%;沈琛聪持有杭摩集团464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29%,二人合计持有杭摩集团34.66%的股权。
杭摩集团原拟在北交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2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9223.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公司及承销总干事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允许超出这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203.00万股)。
杭摩集团原拟募集资金5.50亿元,分别用于年产30万吨高性能酚醛树脂、36万吨甲醛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1万吨酚醛树脂、12万吨甲醛,二期建设19万吨酚醛树脂、24万吨甲醛)、补充流动资金 。
杭摩集团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侯海涛、尤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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