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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中新社、中江网、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参与本场发布的嘉宾是: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冯如张,宿迁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毅,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莉,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团,宿迁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永。本次发布会共2项议程,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冯如张同志发布《宿迁市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首先,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相关情况。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以城市为主阵地的信用体系已深度融入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方面。但由于缺少专项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机制不健全、信息孤岛、应用不足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着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进程。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和全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我市具备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独特优势,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明确要求宿迁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前、做示范。去年11月,我市沭阳、泗洪、宿豫、宿城四地入选“江苏省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今年6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沭阳县开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调研活动过程中明确要求,要快速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普惠金融、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推进力度。
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新优势”,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牵头,从指导性和实操性的方面出发,会同市人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三年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写入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今年省里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次我市结合实际出台《行动计划》,分三年将重点内容再细化、再深入。这既是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应需之举”,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全方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宿迁样板”。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解决涉农类信贷占比不高和授信面不广的问题。通过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可以轻松又有效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丰富涉农主体融资增信手段,从而提升农村普惠金融覆盖度。另一方面,解决基层治理手段欠缺、支撑不足的问题。通过创新信用服务、实施信用监管、加大守信激励等,让更多涉农主体提高知信、守信、用信的意识,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循环。
三是坚持创新导向。《行动计划》是全省首个以市政府层面出台的、专题谋划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文件,配套编制全市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提出引入网格员和信贷员参与信用信息归集,搭建农村信用管理平台,并结合乡村积分制工作,推广信用+融资、信用+农旅融合、信用+富民增收等具体应用场景,可以说实现了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和应用创新。
(一)工作目标。《行动计划》紧扣信用赋能农村普惠金融和社会治理两个维度,围绕“至2025年底,基本建成与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针对性提出“四个一”的阶段性目标,即:编制一个涉农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建成一个农村信用管理系统、形成一套涉农信用评估与激励体系、打造一批信用富民样板示范。
(二)重点任务。《行动计划》具体明确了五大方面16项重点任务,即抓好“五个高”:一是在推进涉农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上对标“高标准”,重点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平台支撑和数据支撑,建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平台,编制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二是在打造信用富农样板方面坚持“高品质”,提出改善农村融资信用服务,以信用赋能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助力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和富民增收。三是在激发“信用+基层治理”活力上突出“高效能”,以实施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净化农村诚信氛围。四是在提升农业领域信用监管方面强调“高水平”,聚焦农业领域关键环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领域和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在加强基层政务诚信建设过程中力求“高质量”,提出畅通基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渠道、构建基层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乡镇和街道守信践诺机制和开展基层信用试点建设。
关于《宿迁市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我就简要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谢谢冯主任,下面请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毅同志介绍我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大家好!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2021年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2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列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全省首例再生水水权交易落地宿迁,试点工作做法获水利部、省水利厅充分肯定,工作案例入选水利部《参阅报告》、相关经验获《江苏改革简报》推广,以及《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今年8月,水利部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考核,11月16日,公布考核结果,我市试点工作获“优秀”等次,位居全国第四,华东地区第一。
获批试点以来,我市抢抓入选全国首批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机遇,全力打好完善再生水管理机制、优化再生水配置体系的“组合拳”,着力推动再生水成为城市第二水源。
一、构建跨区域多领域配置新模式。优化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着力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构建跨区域配置管网体系。打破行政区域各自为政,建成跨五个行政区总长115公里主管道、17公里支管道,进行跨区域统一配置。构建多领域配置利用体系。推进再生水在河道生态补水、城市杂用、工业生产、农林灌溉等四大领域利用,联合多部门在规划设计、源头审批、用水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约束引导,制定再生水水质标准,指导推进再生水厂、生态湿地等项目建设,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构建配套齐全取用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布设6处河道补水口、66处管道接口、26个再生水利用取水站,按就近有效原则满足各领域用水户个性化需求,提高用水户取用再生水的便利性。
二、形成“两手发力”配置管理机制。坚持系统思维、集成思维,综合运用政府、市场两种力量,探索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驱动、更优配置”的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体系。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委深改委、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审议《试点方案》,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领导小组,构建“11个市级部门+6个地区”联动推进机制,明晰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发挥市场驱动作用。以水权交易为抓手,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格局,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市政府委托市水务集团运营再生水跨区域配置主管网,市水务集团专门成立江苏润城排水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中心)具体承担市场化运营工作。2023年,江苏润城排水有限公司与江苏京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再生水水权交易合同,交易2万立方米市政及环卫用水,完成了全省首例再生水水权交易。
三、建立“6+6”配置管理技术体系。结合宿迁再生水利用方向和特点,出台《宿迁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了《宿迁市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细则》《宿迁市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考核办法》等6项政策制度,编制《宿迁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计量技术导则》《宿迁市再生水分类处理技术指南》等6项技术导则,建立健全再生水计量、监测、考核、奖惩、价格、财税等配套制度。建立“企业—用户”协商定价机制,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资金补助等方式,对再生水利用给予激励和支持。
截至10月底,宿迁市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46项,开工率达65.2%,资金落实率达65.7%。预计今年底,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27.81%,较试点前增长7.13个百分点。
谢谢陆局长,下面请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莉同志发布《我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转发退伍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苏退伍军人优〔2023〕9号)精神,近日,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宿退伍军人发〔2023〕20号)决定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调标涉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对象共七类人员。包括: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两参”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人员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以《退伍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为基准,按照《关于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苏民财〔2017〕9号)规定,以宿迁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作为参照基数,根据我省动态调整机制规定的比例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的,按国家和省定标准执行,测算结果高于国家标准的,按测算结果执行。我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为92312元,较上一年度增长8.5%。
我市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最低十级因公标准为14770元/年,较上一年增加1150元/年。最高一级因战达到124410元/年,较上一年增加8140元/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分别提高到41540元/年,36920元/年,32310元/年,较上一年分别增长3250元/年、2880元/年和2530元/年;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440元/年。
根据动态调整机制测算,“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010元,提至每人每年12920元;带病回乡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940元,提至12000元;均高于国家标准10080元/年和9450元/年。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人员的子女),省定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120元,较上一年每人每年提高540元。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按中央调整后的补助标准执行,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
根据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转发退伍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和省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优抚对象调整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国家标准的优抚对象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谢谢唐局长。下面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团同志介绍《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是依托我市丰富的意杨资源发展起来的传统产业,为创业就业、富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过三年的转型升级,产业规模逐步扩大、配套能力慢慢地加强、层次显著提升,但由于产业自身特点等原因,仍存在一些安全环保隐患。为持续提升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火灾防范、职业健康、污染防治等规范化管理制度规定,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打造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市安委办牵头起草了《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以市安委会文件印发。
(一)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外包外租、特种作业、有限空间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落实;涉及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厂房(仓库)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控、危化品储存使用、应急处置与疏散演练等规范化管理措施落实;涉及喷涂作业、清扫打卡、风险报告、扫码检查等重点工作事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员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动火作业、电瓶车停放及充电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设置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外墙门窗等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建筑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违规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自行拆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职业健康方面,重点整治企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从业人员卫生培训、个体安全防护等相关管理制度;企业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以及在可能会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措施,并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和冲洗设备等职业卫生条件达标;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开展检测评价;对生产性粉尘、化学性毒物、生产性噪声、振动、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管控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废气污染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取得环评批复手续;企业使用的胶黏剂原辅材料、酚醛树脂胶黏剂、脲醛树脂胶黏剂、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胶黏剂三醛胶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低VOC清洁原料标准及废气达标排放;调胶、烘干、热压、铺板、涂胶、黏胶等工段废气收集设施及处理工艺达标;企业取得清洁原料VOC含量或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废气处理设施日常使用及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转型升级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推进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资源集约利用、促进规模总量转型升级;企业落实老旧更新、绿色转型、产品提档、优化布局等工作进展;有条件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及技术改造、智能车间示范创建等落实;企业对列入国家限制目录的工艺、技术、装备淘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力争通过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实现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阶段性清零,规模以上企业全方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及时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深化落实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企业废气排放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员工作业场所环境明显改善。
谢谢吴局长,下面请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永同志发布《宿迁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
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有利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宿迁市委编办积极打造标准统一、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助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
2015年起,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2015〕21号)精神,我省按照省市县乡“四级四同”(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的思路构建权力清单。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组织对市级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布6825项权力事项。2022年7月,省委编办上线运行江苏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该系统大多数都用在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管理、调整、应用和监督工作。2023年7月,我市公布《宿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们梳理编制了宿迁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
主要做法是:一是印发工作方案。依托“江苏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组织市级部门做好本部门权力事项的比对、认领、动态调整等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权力事项“应领尽领”;二是建立联络机制。各部门明确清单联络员,强化沟通对接,及时解决在真实的操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组织对重复认领、部门提出异议的行政权力事项做会商讨论,确保编制事项“不多、不漏、不重”。三是多轮审核确认。结合《宿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逐条核对、确认,做到权力事项清单中的许可事项与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完全一致。注重横纵向比对,强化市级部门与兄弟市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清单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四是开展法制审核。将权力清单提请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多轮修改意见后,形成《宿迁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清单共包含37个部门(单位)6859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34项、行政处罚5632项、行政强制272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奖励128项、行政确认110项、行政裁决13项、行政征用3项、其他行政权力319项)。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清单的管理运用,以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着力构建全口径权责清单、核心职能事项清单等,开展政府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工作,拓展清单的应用场景,打造优化协同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谢谢李主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谢谢合作,第一个问题。
主持人您好,我是中江网的记者,今后一段时间,我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与举措是什么?请介绍一下。
一是快速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支撑。年底前完成全市统一的涉农信用信息目录编制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平台的研发工作,与市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系统、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系统等实现数据对接,加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基础信息、监管信息、土地信息、示范信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等信息共享,形成常态化的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二是稳妥有序推动信用元素融合应用。结合省级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县区创建工作,积极打造涉农类“信易+”应用场景。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在农业特色集群发展、乡土人才培育、农民稳岗就业以及农产品购销等方面融入信用元素,助力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和富民增收,探索形成一批好做法。
三是全方位营造诚实守信的文明氛围。一方面,加强乡村诚信文化建设,推动诚信文化下基层,广泛普及诚信文化,开展各类诚信文化惠民活动,挖掘乡土诚信文化渊源。另一方面,加大对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苗木、假种子等农资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和农村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将定期发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扎实推进、密切配合。同时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督查考核机制,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约谈、闭环整改,合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主持人您好,我是宿迁日报的记者,请问下一步将如何继续巩固我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成果,发挥试点成效呢?
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需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利用领域和方式,具体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对照目标找准发力点,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全面按照“三规范、两精准、一清晰”模式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应用。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政策出台,早日发挥制度作用。做好监督管理,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水资源论证、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方案审批等环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是提高再生水利用监管水平。加强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靠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强再生水水质实时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建立应急联络机制,提高事故响应速度。四是强化宣传引领。加大再生水利用宣传力度,普及再生水利用知识,增强公众对再生水接受程度。及时做好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为全国试点提供宿迁案例。
主持人您好,我是新华日报的记者,请问本次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分为几个阶段开展?
此次集中攻坚行动从2023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24年2月8日完成,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动员。11月20日前,市县两级印发工作方案和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引导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全方面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精准摸排全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企业自查整改。12月底前,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废气污染、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5个方面详细的细节内容,逐条逐项组织梳理排查,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序时推进整改落实;规模以上企业要同步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企业自评及不符合项整改工作。
(三)部门帮扶指导。12月底,市县乡三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示范企业培育、专题业务培训等活动,定期深入企业组织服务指导,帮企业协调解决整治内容不清楚、标准规范不掌握、服务机构不熟悉等实际困难。
(四)属地核查验收。2024年2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根据辖区内专项整治公司数,采取挂图作战、整改销号工作方式,在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查整改不积极的企业,结合实际存在问题,逐级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立案查处或提交当地政府关停取缔。
主持人您好,我是现代快报的记者,请问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应用途径有哪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明确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目标就在于通过清权确权晒权,改善权力行使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动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清单的应用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结合,优化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二是与责任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相融合,进一步理顺市县、市级部门间职责边界;三是与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考核相契合,依托权力清单开展政府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试点,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更快产出使用效益、更好服务中心大局。
谢谢李主任,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媒体朋友如果有别的问题,会后可跟各单位再单独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